关于成立延安市创作研究室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延安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日益提高,随之精神文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客观上要求提升文化艺术的档次。从全市现状来看,必须尽快成立延安市创作研究室,原因有四:一是从全省看,其余九个地市均有创作研究室,唯独我市没有;二是我市文艺演出的硬件设施明显改善,过去无能力涉及的一些重大体裁的文艺作品现在已有能力有条件将其搬上舞台,但从我市近两年创作并演出的几台大型文艺作品的效果来看质量并不高,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三是文艺节目质量不高,演出市场萎缩,演出团体的生存受到威胁。全市每年有各类专题性宣传演出、重大节目庆典晚会至少四五十场,由于缺少新的高质量的作品,演出不是内容陈旧、形式老套的旧节目,就是照搬移用外地的现成节目,难以满足群众观赏的需求;四是全市创作队伍匮乏,青黄不接。现市上有二级以上编剧、导演、作曲总共只有十五六人,其中退休人员占到半数,后继无人现状不容乐观。
  鉴于此,建议尽快成立延安市创作研究室。其主要职能为:1、系统全面地研究我市文艺创作的体裁、内容、形式,特别是要对重大体裁进行探讨和论证;2、创作一批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围绕中心工作的文艺作品,以供各演出团体排练、演出;3、负责策划我市各类大型文艺的演出;4、对广大文艺爱好者和业余作者进行培训、辅导,以便尽快培养出一支年轻的创作队伍。希望 通过创作研究室这个平台,能使我市较为分散而且薄弱的创作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形成合力,为繁荣我市的文艺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联络接待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