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延安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议
市政协人资环委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政组织坚持把生态建设摆在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位置,把环境保护作为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大计来抓,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改善。但就全市而言,存在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不到位,责任不明确,重视不够的问题。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近期组织政协委员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视察时发现,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和严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石油污染依然是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隐患。目前全市13个县区中有10个县区生产石油,全市累计油井总数已接近7万口,年产原油1000万吨以上(加长庆油田产量)。由于在大量开采过程中没有全面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对农村的生态植被、土地、水资源都造成了一定污染。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使用不当导致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目前我市农业生产中对化肥、农药的使用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除果业、棚栽业外、大多数农民的生产活动都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全凭农民依靠个人的经验进行。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尤其是剧毒农药和生产激素的使用,不但破坏了农产品的品质,而且在大气、土壤、水体间残留了短期内难以消除的污染。三是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畜禽粪便对农村的污染。由于农村生产技术落后、信息资源匮乏,农民群众养成了许多污染环境的陋习,在一些边远地区,农民生产生活中的污水基本靠太阳晒干,生活垃圾不是靠风吹跑,就是靠雨水冲走,很少进行填埋和处理。四是沿河沿边开山取石、采沙现象严重,导致崩塌、滑坡等灾情频频发生,严重威胁着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和秀美山川建设。
视察中我们了解到,市、县、乡三级都没有详细的“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农村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不明确,而且普遍存在缺少监测手段和管理人员的问题。农村环境保护是整个环境保护工作中最量大面宽的工作,也是整个环境保护工作中最薄弱的地方,政府应尽快制定“延安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十五”规划一样,一并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同时要全面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农村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调整和优化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确保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