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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协延安市委员会与市级各
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协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之间的工作联系,进一步促进市政协机关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之间的团结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为政协委员和党派成员服务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根据市政协领导指示精神,经各方秘书长共同协商,决定建立市政协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1、市政协与市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工商联相互通报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2、协商讨论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的共同事务和重要活动安排;
3、协商讨论市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加强市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之间相互联系和需要协商的有关事项;
5、市政协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征询对政协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6、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下基层调研活动的相关事项;
7、研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需要市政协机关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8、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二、出席人员
     市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秘书长。视需要,也可邀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主持
    联席会议由市政协秘书长主持,也可委托市政协副秘书长或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主持。
四、时间安排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的3月份,也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必要时经各方同意也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
五、议题确定
     联席会议具体议题由市政协办公室、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政协、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主要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要
    联席会议形成纪要,由市政协秘书长、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秘书长联合签发。抄报市政协、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主要领导,印发与会同志。视会议内容,也可印发各县区政协办公室、县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办公室。
七、日常会务
联席会议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由市政协办公室、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