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延安市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委员会(简称民革)是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的,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延安民革组织组建于1986年。1997年,延安撤地设市后,原民革延安市委员会更名为民革延安市宝塔区委员会。截止2007年5月,民革延安市委下设一个县级委员会(民革宝塔区委)、四个直属支部。在册党员117人,其中男党员66人,占55.6%,女党员51人,占44.4%,平均年龄47.2岁。党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87人,占75.2%;具有中高级职称的81人,其中高级职称的22人,占17.1%;中级职称52人,占50.4%。在职科级干部(包括副科级)27人,其中党派机关2人。县处级干部(包括副处级)5人,其中党派机关2人。厅级(包括副厅级)干部2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党员20人次。其中市人大常委1人,代表2人,区人大常委1人;省政协委员1人,市政协副主席1人,常委2人,委员5人;区政协常委2人,委员3人。先后有60名党员获得各级组织的表彰奖励。其中:中央级4人次,省级18人次,市级38人次。市属四支部及三支部2005年分别获得民革全国先进基层组织和民革陕西省先进基层组织荣誉称号。
主要职能
(一)政治协调。就地方领导人选、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和重大问题,与地方党委、政府民主协商。
(二)参政议政。参加地方政权,部分党员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或通过在政府司法部门担任职务,参与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行政、司法等报告,参与地方事务管理。
(三)民主监督。以政党组织名义参加政协进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为党委建言献策。
(四)负责组织民革组织及党员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及民革省委、中共延安市委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民革县(县)地方组织、市直各支部开展工作;超前意识和推荐民革优秀党员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和“特邀人员”。
(五)组织全市民革党员围绕延安三个文明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咨询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延安的发展献计献策。
(六)开展海内外联谊活动,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的战线,为促进祖国早日统一服务。
(七)了解、反映党员和党员所联系的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
机关人员编制和在职人数
根据延安市编制办公室的核定,民革市委会机关行政编制3人。其中副县级2人,科级1人。现实有在职人数2人。
办公地址:延安市南关街市政府东楼5026、5027
电 话:2315375 8215398
传 真:2315375
邮 编:716000